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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化肥也是危险品?

[点击量:385]    [来源:www.adp.com.cn]
自2021年10月15日起,对涉及出口化肥的29个10位海关商品编码增设海关监管条件“B”,海关对相关商品实施出口商品检验,其中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出口化肥还应按照危险化学品相关监管规定实施检验。很多朋友对化肥出口还有不少疑问,哪些化肥属于危险品?属于危化品的化肥和不属于危化品的化肥在检验时有什么区别?小编这就来答疑解惑啦!
 
一、什么时化肥
 
化学肥料,简称化肥,是指用化学和(或)物理方法制成的含有一种或几种农作物生长需要的营养元素的肥料;也称无机肥料,包括氮肥、磷肥、钾肥、微肥、复合肥料等。
 
化肥具有以下特点:成分单纯,养分含量高;肥效快,肥劲猛;某些肥料有酸碱反应;一般不含有机质,无改土培肥的作用。化肥种类较多,性质和施用方法差异较大。
 
二、什么是危险品
危险品是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的统称。
 
“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货物”——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三、化肥是不是都按照普通货物运输?
化肥种类繁多,复合肥成分复杂,不可一概而论,其中某些化肥,如硝酸钾、硝酸钠、硝酸铵型化肥(均具有强烈的氧化性),氰氨化钙(遇水释放氨气和极易燃的乙炔气体),这些化肥都属于危险货物,需按照危险货物来运输,不可以按照普通货物运输!
 
四、出口化肥检验内容有哪些?
海关对出口化肥实施检验的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防止欺诈等要求以及相关的品质、数量、重量等项目。对于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出口化肥,需按照海关总署2020年第129号公告的要求办理出口,对于属于危险货物的出口件装化肥,还应按照《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办理出口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
 
例如:硝酸钾,俗称火硝或土硝,是制造矿山火药、引火线、爆竹等的原料。在农业上,硝酸钾是一种氮钾复合肥,具有高溶解性,其有效成分氮和钾均能迅速被作物吸收。硝酸钾是《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化学品,联合国编号1486,危险货物类别为5.1氧化性物质,建议包装类别III。出口硝酸钾,除了一般化肥检验项目外,还需向海关申请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和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
 
 
以上内容来源于 海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