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进口汽车零部件的申报,便利企业通关和海关管理,以下内容将具体介绍汽车零部件如何规范申报。
汽车零部件规范申报要求
一、汽车零部件是指用于生产汽车的零部件(以下简称生产件)和用于维修汽车的零部件(以下简称维修件),不含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
二、进口货物收货人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属于《需要详细列名申报的汽车零部件清单》范围内的汽车零部件时,应当按照海关总署2006年64号公告的规定逐项进行申报,不得进行简化或者合并归类
三、进口货物收货人申报进口生产件应当符合填报要求:
四、进口货物收货人申报进口维修件应当符合填报要求;
五、《需要详细列名申报的汽车零部件清单》由海关总署发布,并根据需要不定期调整、公布,需要及时关注海关总署的相关公告。
六、未列入《需要详细列名申报的汽车零部件清单》的进口汽车零部件,仍按照海关的相关规定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