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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进出境货物,报关单内容要怎么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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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进出境货物,报关单内容要怎么填?就此亚东小编针对这一问题进行资料整理,就有关报关单填制规范明确如下:

一、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报货物暂时进出境的报关单填制规范:

(一)“监管方式”栏:

应当填报“暂时进出货物(2600)”或者“展览品(2700)”;

(二)“标记唛码及备注”栏:

 1.根据《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所列项目,应当填报暂时进出境货物类别,如:暂进六,暂出九;

 2.根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应当填报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日期,期限应当在货物进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如:20180815前复运进境,20181020前复运出境;

 3.根据《管理办法》第七条,向海关申请对有关货物是否属于暂时进出境货物进行审核确认的,应当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审核确认书》编号,如:<ZS海关审核确认书编号>,其中英文为大写字母,<>为英文半角;无此项目的,无需填写。

上述内容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内依次填报,项目间用“/”分隔,前后均不加空格。

二、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报货物复运进境或者复运出境的报关单填制规范:

货物办理过延期的,应当在报关单“标记唛码及备注”栏填报《货物暂时进/出境延期办理单》的海关回执编号,如:<ZS海关回执编号>,其中英文为大写字母,<>为英文半角;无此项目的,无需填写。

以上就是有关暂时进出境货物,报关单内容要怎么填?的具体内容,如有不懂可以随时咨询。